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襄城高中教职工文明上网行为规范

2017年08月28日 15:22:34 访问量:3399

襄城高中教职工文明上网行为规范

为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,加强网络文化阵地建设,全面提高我校教职工网络文明素养,树立向上向善的网络舆论导向,切实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责任意识、法律意识、网络道德意识、工作纪律意识、信息保密意识、网络安全意识,自觉遵守文明上网行为规范,文明上网、理性上网、健康上网,通过网络传播正能量、引领新风尚,助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。根据上级要求相关法律法规,特制定《襄城高中教职工文明上网行为规范》。

第一章 总则

第一条 本规范所称上网行为,是指通过互联网、手机媒体等制作、发布、传播有关文字、言论、图片、视频等行为。

第二条 本规范适用范围为我校全体教职工。

第二章 行为规范

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等国家法律法规。执行单位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、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,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,或传播有损国家和他人人格的信息;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。不制作、查阅、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和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。不得发表任何诋毁国家、政府、党的言论,不得发表任何有碍社会稳定、国家统一和民族统一的言论。

、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;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,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。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循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。不利用网络盗窃别人的研究成果和受法律保护的资源。

、不得使用软件的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,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,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,滥用网络资源。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。禁止破坏数据、破坏网络资源,或其它恶作剧行为。

、不在网络上接收和散布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等有害信息。不得浏览色情、暴力、反动站点。

、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、散布谣言、诽谤他人、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信息。

、要善于网上学习,不浏览不良信息;要诚实友好交流,不侮辱欺诈他人;要增强自护意识,不随意约会网友;要维护网络安全,不破坏网络秩序;要有益身心健康,不沉溺虚拟世界。

、有违反上述规则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,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。

第三章 校园网使用规则

第十一条 不许向学校服务器或校内他人电脑发送或转发反动及不健康的文件(包括文字、影视、声音等)。不许用黑客软件攻击学校服务器或校园网络内电脑,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删改网络内电脑上的他人文件。

第十二条 各户IP地址必须由学校网络中心统一分配,不许盗用他人IP地址。各办公电脑应确定专人负责管理,以防意外。

第四章 违规行为处理

第十三条 学校教职工上网行为表现纳入个人年度考核。凡违反上述规则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,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、责令作出书面检查、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等严肃处理。

第五章 监督管理

第十四条 学校加强对干部职工教育引导,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,切实增强文明上网自律意识。

第六章 附则

第十五条 本规范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第十六条 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河南省襄城高中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8月

编辑:赵会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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